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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小时动态——手机地图客

3-15期间手机投诉仍高居榜首

  昨天是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“3·15”消费维权系列活动。不间断接听群众来电,受理群众举报申诉。另外,由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专家坐镇12315解答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电子电器问题。
  据市12315中心统计,14日、15日两天(3月15日截至下午4:30),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来电1235宗,其中申诉64宗、举报83宗。已办结申诉57件,调解成功55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.3万元。从投诉情况来看,数量较平时增长近45%。从消费申诉类型来看,有关手机的投诉仍居首位,但有关网上购物、电视电话购物的投诉有增加的趋势,1月至今受理购物投诉39宗,与去年同期相比,增长15%。

  ■典型案例

  案例一网购1500元手机受骗财货两空

  陈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称某名牌手机售价1500元,该网站宣传其证照齐全,还有商家地址和联系电话,于是陈先生就通过银行汇款希望购得一部物美价廉的手机。

  可是汇款后一直没有收到货物,想退款却再也找不到商家。经市12315中心了解,商家提供的地址是虚假的,联系电话也无人接听,最后陈先生落得财货两空。

  案例二电话购物货不对板

  李小姐通过电话购物买了一款价值388元的多功能数码相机,电话推销时说里面带电子地图,摄像头可以伸缩。收货当天由于李小姐忙于处理其他事情,没有验货就签收了。

  当李小姐打开货物时才发现相机不但没有电子地图,镜头也不能伸缩,可是再打电话给对方时已经找不到人,也没有店方地址,李小姐很后悔当初贪便宜又没有当场验货。

  ■案例分析货不对板现象很普遍

  据市12315中心介绍,中心接到的与上述案例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,总结来看,现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购物中有的销售商虚假宣传,承诺过当,消费者收到货后,发现实物与广告宣传不符。

  此外,有的承诺各种证照齐全,绝对真实可靠,让消费者把钱汇到某账户上,结果往往是财货两空。另外,个别网络、电视、电话骗子利用网络、广告等资源,虚设网址,吹嘘其产品质优价廉,并打着向某消费者协会提供保险金的幌子进行行骗,而事实上其既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和产品资源,也没有交纳所谓的保险金。

  ■消费提醒电话、网络购物六注意

  针对网络、电视、电话购物出现的种种问题,东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,由于当前关于网络、电视、电话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,通过这些途径购买产品时需要谨慎和理性,并注意以下几点:

  一、不要贪图商品价格便宜,购买时要货比三家,对于比市场价格异常偏低的商品,一定要谨慎。

  二、慎重对待广告宣传内容,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。

  三、核实经营者的销售电话、办公地址等。对于只留联系电话的网站、帖子或电话推销不可轻信,并最好不要线下私人交易。

  四、看清产品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,是否具有许可证号或产品批号。网站要看清楚是否具有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(即ICP号)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。最好选择信誉度、知名度高的专业购物网站。

  五、收货后要核对产品,现场验货。在收到包裹时,一定要拆开包装检查商品有无损坏,是否与实物相符,是否有商品质量合格证、保修凭证等,只有检验(包括开机调试)无误,才能签收。

  六、付款方式最好选择货到付款或信誉度高的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,并索要、保存好购物发票(凭证)、质量保证书等。对于仅提供个人账号的,尤其要防范购物诈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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